光伏建筑補貼出臺 國內光伏需求露曙光
2012年01月09日 10:38 2926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 分類: 光伏
財政部、住建部共同發(fā)布了《關于組織實施2012年度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的通知》,就申請2012年度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示范內容、補助標準、并網方式、光伏組件、申請要求幾個方面做出說明。
通知內容摘要
對建材型等與建筑物高度緊密結合的光電一體化項目,補助標準暫定為9元/瓦,對與建筑一般結合的利用形式,補助標準暫定為7.5元/瓦。范圍限定在: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集中示范區(qū)和一體化應用示范項目。
申請集中示范的綠色生態(tài)城區(qū)在2-3年內推廣規(guī)模不低于15MW;并網仿石材上應采用用戶側并網方式,實現自發(fā)自用,并推廣微網并網技術;對于光伏組件的要求更加全面:晶體硅光伏組件全光照面積的光電轉換效率(以含組件邊框面積計算轉換效率)不得低于14%,輸出功率衰減率2年內不高于5%、10年內不高于10%、25年內不高于15%;非晶硅組件全光照面積的光電轉換效率(以含組件邊框面積計算轉換效率)不得低于6%,輸出功率衰減率2年內不高于4%、10年內不高于10%、25年內不高于20%;用于采光頂、幕墻等部位的光伏玻璃材料應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規(guī)定》(發(fā)改運行〔2003〕2116號)要求;對于項目申請,要求每個省(區(qū)、市)光電建筑集中示范區(qū)原則上不超過2個,光電建筑一體化應用項目原則上不超過6個。
責任編輯: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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