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與日企簽署和解協議 公司在美侵權審查終止
2013年05月16日 10:10 4031次瀏覽 來源: 中國稀土 分類: 稀土
5月15日晚,國內釹鐵硼磁性材料主要供應商正海磁材發(fā)布公告稱,公司已經與日本日立金屬株式會社及其關聯公司日立金屬北卡羅來納公司(以下統稱“日立金屬”)簽署和解協議,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ITC”)也將終止對公司的337調查。
正海磁材此前的公告顯示,美國時間2012年9月18日,ITC依據日立金屬的申請正式啟動對公司的337調查。
據了解,日立金屬依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jié)規(guī)定,于2012年8月17日向ITC申請337調查,指控包括公司在內的29家中國、美國、德國、奧地利企業(yè)非法向美國出口、在美國銷售侵犯其美國“565專利”、“765專利”、“874專利”以及“385專利”的燒結稀土磁體。
其中,日立金屬訴稱正海磁材侵犯了其565專利的第1、2、5和8-11項權利要求;其765專利的第1-3、13和15-16項權利要求;其385專利的第1-2、7、9和10項權利要求。因此,日立金屬請求ITC針對侵權行為立即展開調查、認定有違反337條款的行為并簽發(fā)普遍排除令,禁止所有侵犯涉案專利的燒結稀土磁體,以及含有侵權燒結稀土磁體的音頻設備、電動工具、電機、電子電路配件,汽車配件,以及運動配件進入美國。
隨后,經過雙方的溝通,美國時間2013年5月10日,ITC發(fā)布了日立金屬針對正海磁材終止部分調查的通知,美國時間2013年5月14日,正海磁材又與日立金屬簽訂和解協議。
當晚的公告顯示,雙發(fā)和解協議主要內容包括日立金屬和正海磁材簽訂和解協議的同時,應根據該和解協議向ITC提出聯合動議,撤銷針對公司的起訴,終止本次337調查。同時,日立金屬允許正海磁材在授權地區(qū)使用、要約銷售、銷售和處置公司產品。而在協議有效期內,正海磁材將根據協議書約定向日立金屬支付授權的一次性費用和抽頭費用。
對于和解協議的簽署,正海磁材表示,協議生效后,ITC將終止對公司的337調查,結案后公司將不再發(fā)生與本案有關的應訴費用,與本案相關的其他法定義務亦將隨之終止。而在簽訂該和解協議,原受日立金屬專利限制的美國市場將對正海磁材全面放開,公司的銷售地域格局將大幅拓寬,有利于公司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正海磁材最后表示,簽訂該和解協議,預計對公司短期內的經營業(yè)績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但有利于公司未來的長遠發(fā)展。
責任編輯: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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